严亚十、梁柏雄:
经我局审核你提交的申请材料,现批复如下:
同意将工厂二路下冲二级15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并协议出让给严亚十、梁柏雄,按《工厂二路下冲二级15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并协议出让方案》实施。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必须在批复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,否则本批复自动失效。
附件:工厂二路下冲二级15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并协议出让方案
2025年2月26日
附件
工厂二路下冲二级15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
使用权继承并协议出让方案
(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2月26日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》和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并经审核相关申请材料,现将工厂二路下冲二级15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并协议出让给严亚十、梁柏雄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申请协议出让人:严亚十、梁柏雄。
二、出让方式:协议出让。
三、土地面积:44.9平方米。
四、土地用途:城镇住宅用地。
五、出让年限:70年(自批复之日起)。
六、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:23348元。
七、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之日起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,依法缴纳税费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等手续。同时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土地,否则依法处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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