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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决定书(梧自然资长罚字〔2026〕1号)
20
梧州市自然资源局
2026-01-21
54110
执法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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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决定书(梧自然资长罚字〔2026〕1号)
2026-01-21 09:15 来源:梧州市自然资源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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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
决定书文号
行政相对人名称
违法行为类型
处罚内容
处罚决定书日期
梧自然资长罚字〔2026〕1号
莫炳焕、粟炳坚、陈海国、
陈光、粟火溪
非法采矿
一、责令其停止非法采矿行为。
二、没收其用于非法开采的全部工具设备。
三、没收其采出的矿石。
四、对其非法采矿行为处以罚款300000元。
2026年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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